解析Javascript中大括號“{}”的多義性
JS中大括號有四種語義作用
語義1,組織復合語句,這是最常見的
if( condition ) {
//...
}else {
//...
}
for() {
//...
}
語義2,對象直接量聲明
var obj = {
name : 'jack',
age : 23
};
整個是個賦值語句,其中的{name:'jack',age:23}是個表達式。
語義3,聲明函數(shù)或函數(shù)直接量
function f1(){
//...
}
var f2 = function(){
//...
}
f1與非f2的區(qū)別是前者在語法解釋期,后者在運行期。區(qū)別在于:如果調用該函數(shù)的代碼在函數(shù)定義之后,則沒有區(qū)別;如果調用該函數(shù)的代碼在函數(shù)定義之前,則f1仍然可以調用,f2則會報錯,提示f2未定義。
語義4,結構化異常處理的語法符號
try {
//...
}catch( ex ){
//...
}finally{
//...
}
這里的大括號與符合語句(語義1 )是有區(qū)別的,大括號中如果只有一條語句,在if/else/for等中大括號是可以省略的,但try/catch/finally則不能省略。
以下代碼糾結了偶N久
function(){}() //匿名函數(shù)立即執(zhí)行, 語法分析期報
{}.constructor //獲取對象直接量的構造器,語法分析期報錯
令人不解的是為何[].constructor這么寫卻不報錯呢,一個是想獲取對象直接量的構造器,一個是獲取數(shù)組直接量的構造器而已。
當然添加個變量接收也不會報錯
var c = {}.constructor;
同樣的情況如
var fn = function(){}(),也不會報錯。
實際上是js的“語句優(yōu)先”在作怪,即{}被理解成復合語句塊(語義1 )而不是對象直接量(語義2 )或聲明函數(shù)(語義3 )的語義。
function(){}(),大括號被理解成復合語句,自然前面的function()聲明函數(shù)的語法不完整導致語法分析期出錯。
{}.constructor,大括號被理解成復合語句,大括號后面是點運算符,點運算符前沒有合理的對象自然也報錯。
修復方式眾所周知:加個強制運算符()
(function(){})(),(function(){});//強制其理解為函數(shù)(語義3 ),“函數(shù)()”表示執(zhí)行該函數(shù),即聲明后立即執(zhí)行了。
({}).constructor //({})強制把大括號理解成對象直接量(語義2 ),“對象.xx”表示獲取對象的成員,自然后面的點運算符可以正常執(zhí)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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