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Script中的'var'定義變量的作用域
更新時間:2007年03月08日 00:00:00 作者:
都不記得是什么時候看的JScript的語法教程了,里面說在聲明變量時忽略var關鍵字是完全合法的。當時也因為覺得JavaScript是loosely-typed的語言,所以var可能真的就是個擺設。但是事實常常又證明想當然的結果是不可靠的。
看看下面這幾個例子的結果就知道問題了:
No.1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No.2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No.3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這三個例子的執(zhí)行結果分別是:
Results#region Results
No.1
0
undefined
No.2
0
1
No.3
0
undefined
#endregion
原來JavaScript的變量也是有作用域的,只是它非常的籠統(tǒng),就分為全局變量和函數(shù)變量。在第二個例子中得到0和1,是因為所有的變量都是全局變量,而且那個語句塊一共就定義了兩個變量。而第一個第三的函數(shù)外全局變量,確實說明var關鍵字有沒有都沒有關系。而函數(shù)內(nèi)的var關鍵字就很關鍵了,它說明第二個var01是函數(shù)內(nèi)的變量,所以在初始化var01前輸出自然就是'undefined'了。
那么函數(shù)里面是不是就屏蔽掉了全局的var01了呢?我們知道在C/C++可以使用::去訪問全局變量,那么JavaScript可不可以呢?這里其實我們只要明白了全局變量到底是什么東西,就好弄了。原來全局變量都是動態(tài)添加到Window對象的實例window上的屬性而以,所以我們只要在函數(shù)內(nèi)用:document.write(window.var01);就可以取到其值1了。同時在這個上下文中,function內(nèi)的this也是指向的window實例,我們也可以把引用寫成:this.var01。
By the way, 重看JScript教程時,它說變量只能是[a-zA-Z_]+[a-zA-Z0-9_]*格式,可是'$'卻也可以作為變量名字符,而且還可以用在開頭,比如:$1234,更甚至于:$$$ 也是合法的變量名,faint。
看看下面這幾個例子的結果就知道問題了:
No.1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No.2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No.3
[Ctrl+A 全選 注:引入外部Js需再刷新一下頁面才能執(zhí)行]
這三個例子的執(zhí)行結果分別是:
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:
Results#region Results
No.1
0
undefined
No.2
0
1
No.3
0
undefined
#endregion
原來JavaScript的變量也是有作用域的,只是它非常的籠統(tǒng),就分為全局變量和函數(shù)變量。在第二個例子中得到0和1,是因為所有的變量都是全局變量,而且那個語句塊一共就定義了兩個變量。而第一個第三的函數(shù)外全局變量,確實說明var關鍵字有沒有都沒有關系。而函數(shù)內(nèi)的var關鍵字就很關鍵了,它說明第二個var01是函數(shù)內(nèi)的變量,所以在初始化var01前輸出自然就是'undefined'了。
那么函數(shù)里面是不是就屏蔽掉了全局的var01了呢?我們知道在C/C++可以使用::去訪問全局變量,那么JavaScript可不可以呢?這里其實我們只要明白了全局變量到底是什么東西,就好弄了。原來全局變量都是動態(tài)添加到Window對象的實例window上的屬性而以,所以我們只要在函數(shù)內(nèi)用:document.write(window.var01);就可以取到其值1了。同時在這個上下文中,function內(nèi)的this也是指向的window實例,我們也可以把引用寫成:this.var01。
By the way, 重看JScript教程時,它說變量只能是[a-zA-Z_]+[a-zA-Z0-9_]*格式,可是'$'卻也可以作為變量名字符,而且還可以用在開頭,比如:$1234,更甚至于:$$$ 也是合法的變量名,fain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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